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)、《關於高等學校在校生轉學(專業)有關事宜的通知》(內教高函〔2008〕22號)、《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》(內鴻院發〔2021〕10號)及《關於2023級本科生轉專業相關事宜的通知》(內鴻院辦發〔2024〕28號)精神,結合學籍管理工作實際及各係教學資源配置情況,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完成了2023級學生轉專業各項工作。
現將具體名單進行公示:
公示期為 2024 年 7 月 11日 至 7月 15 日。公示期間,如有異議請撥打電話:0471-3695782。